一、目的
本规范旨在明确物流发货咨询服务的执行标准和操作要求,确保为用户提供准确、及时、
专业的发货咨询,提升用户满意度。
二、适用范围
一线客服、物流部
三、执行规范
3.1超时标准
3.1.1非预售订单
标准:当用户下单后,订单超48小时未发出,则为订单超时未发货。
示例:例如2024年3月11日12:00点下单,应在3月13日前12:00点前发出,否则视为超时。
3.1.2预售订单
标准:当用户下单后,订单未在预售期内发出,则为订单超时未发货。
示例:例如2024年3月11日12:00点下单,订单预售期为5天,应在3月16日12:00点前发出,否则视为超时。
3.2延期发货赔付
3.2.1未超时
在线解释即可,无需赔付或额外反馈。
3.2.2已超时
(1)有既定补偿方案
执行:根据物流部提供的既定补偿方案进行回复。
①用户接受:对话结束
②用户不接受
a.提出退款:挽留无效后支持退款。
b.提出其他诉求:无需反馈,出现辱骂按异常对话处理规范执行;未出现辱骂但长时间在线,报备组长判断是否转接。
(2)无既定补偿方案
执行:物流部门按延迟发货标准进行礼金批量自动补偿。
0<实际支付≤50,补偿5元礼金红包;
50<实际支付≤100, 补偿10元礼金红包;
实际支付>100,补偿15元礼金红包。
①系统内已赋红包:按物流部前置的订单备注解释延迟原因及发货时效,告知已赔付礼金红包。
a.用户接受:对话结束。
b.用户不接受:同“有既定补偿方案”用户不接受处理即可。
②系统内未赋红包:判断超时是否超过24小时。
a.超过24小时:在线按0<实际支付≤50,补偿5元礼金红包;50<实际支付≤100, 补偿10元礼金红包;实际支付>100,补偿15元礼金红包,同步建立催发货工单核实预计发货时间。
b.未超24小时:在线解释预计24小时内系统将赋予超时礼金红包补偿,引导用户等待,同步建立催发货工单。
3.3特殊说明
3.3.1可退款情况包括机甲延迟补尾款,用户要求退定金,在线直接操作即可。
3.3.2二次延迟发货,用户愿意等待可升级现金赔付,赔付标准如下:
0<实际支付≤50,可补偿3元现金
50<实际支付≤100,可补偿5元现金
实际支付>100,可补偿10元现金
3.3.3三次延期引导等待,无需提供补偿方案,用户要求退款时无需挽留。
3.3.4本规范不适用于戳戳乐业务,戳戳乐出现延期客服引导关注相关微博的发货进展,涉及用户要求退款的,建单反馈即可
3.3.5杂志类延期,不接受补偿,提出退款时,挽留无效建单反馈即可。
四、其他异常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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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诉场景 |
具体情景 |
执行规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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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流显示退回订单 |
已发货,物流在运输中途退回 |
建单处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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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流状态停滞 |
已发货,物流在运输中途停滞 |
停滞时间≤48小时,解释等待,无需建单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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异地签收 |
已发货,查看物流信息签收地址与系统地址不一致 |
建单处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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虚假签收 |
已发货,物流显示签收,用户反馈并未收到商品 |
建单处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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揽收超时 |
已出单号,无揽收更新 |
出单号至揽收更新≤24小时,解释等待,无需建单; |
| 修改时间 | 原流程内容 | 修改方式 | 更新后内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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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/10/11 18:30 |
/ |
新增 |
4、以上执行标准不包含杂志类,按以下标准处理 a.首次延期进线:批量延迟已备注延迟原因及日期订单,在线解释即可,不接受可按客服标准补偿情绪安抚礼金;未备注订单超期正常建单反馈即可 b.二次延期进线:批量延迟已备注二延迟原因及日期订单,在线解释即可,不接受可按延迟发货标准赋予礼金红包;未备注订单二次超期正常建单反馈即可 |
| 2025/03/15 19:00 | / | 新增 | 全文档更新 |
常见问题解答
问题一:从首次超时起,若用户不接受方案要求退款,是否可退款?是否涵盖制售商品与定制产品?
回复:是的,自首次延期起,若用户不接受提供的补偿方案并要求退款,除戳戳乐、抽卡机及杂志业务外,其他商品(包括制售与定制类产品)可申请退款(若商家拒绝建单反馈与商家及业务协商处理)。需注意,在用户提出退款前,应先进行挽留;若用户坚持退款,则用户退款处理。我们不得主动引导用户进行退款。
问题二:机甲类产品延期情况难以判定,如何处理?
回复:对于机甲类产品尾款补款延期难以判定的情况,可反馈商品资讯进行核实。若经核实能明确判断存在延期,则可按退款流程处理。同样,我们不得主动引导用户退款;若用户主动提出,则先进行挽留,不接受则退款。
问题三:二次延期时,现金补偿是否适用于非自营仓?
回复:是的,对于非自营仓,在发生二次延期时,同样采取直接现金赔付的方式,即进行小额打款。
问题四:若首次延期时商家已提供补偿方案,第二次延期时是否可直接补现金?
回复:可以。若首次延期时商家已提供补偿方案,但在第二次延期时用户仍要求补偿,可直接以现金形式进行补偿。
问题五:首次或第二次延期时商家提供补偿方案,是否与当前统一的补偿方案叠加?
回复:不叠加。若商家在首次或第二次延期时提供了单独的补偿方案,则应优先使用该方案,而非当前的统一方案。
问题六:用户首次延期未联系客服,第二次延期时联系并要求补发首次延期的补偿,是否可行?
回复:我们不主动提及首次延期的补偿问题。但若用户提出要求,可考虑补发首次延期的补偿。
问题七:0元活动单或其他活动类订单是否适用此规则?
回复:对于0元或1元以下的活动兑换单,如签到兑换,目前暂定需单独与活动方进行沟通协调。而对于1元以上的活动订单,如一折换购等实付购买的订单,则按该规则处理。若出现其他类似0元、1元活动订单,同样需建单反馈并与业务方协调沟通。